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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文山市委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文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文发〔2015〕39号)精神,设立文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文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文山市防治艾滋病局牌子。

    一、文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综合性政策调研,编制年度工作计划,草拟年终工作总结,制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并抓好落实,协调各科室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来信来访、扶贫、机要、档案、督查、综治维稳、质量兴市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安全保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舆情监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及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工作;负责做好卫生和计划生育行风热线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劳动工资、干部奖惩任免等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全市卫生计生科研项目工作和医学技术攻关及科研成果的申报、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全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资格、护士执业资格报名和高、中职申报推荐工作;负责卫生计生人才培养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全市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单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务管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公务员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负责做好局党委理论中心组的学习。

    (三)规划财务科

    编制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区域性卫生计生规划工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资源配置工作;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基建等项目工作的规划、监督管理等工作;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审核、监督、检查管理全市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收费执行情况;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绩效评价等工作;组织落实政府采购工作;提出卫生和计划生育医疗服务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经费的管理使用;根据国家内部审计准则,在同级审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开展全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四)政策法规与宣传教育科

    组织起草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综合性卫生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研究;指导、监督有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相关工作;指导并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行政处罚的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国家赔偿和法律法规咨询、解释工作;健全执法责任制,负责卫生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和社会抚养费征收;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负责一孩生育审批、再生育(特殊生育)审批;审批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拟订卫生计生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承担卫生计生科普知识普及、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双评”活动;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除桶装水外的饮用水卫生及餐饮具统一消毒配送单位的监督管理,督办重大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违法案件。

    (五)疾病预防与卫生应急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和文山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拟订卫生应急制度、规划、预案及措施,指导和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承担文山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卫生城镇的检查、评比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爱国卫生运动。

    (六)妇幼保健与基层卫生科

    拟订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发展规划,推进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和预防,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指导、检查、督促节育手术并发症的预防、鉴定和治疗;拟订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发展规划,推进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农村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承担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拟订全市计生药具需求计划,组织供应计生药具并健全发放网络,监测计生药具质量,完善计生药具随访制度。

    (七)医政管理科

    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疗安全、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地方规范和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的有关工作,管理大型医用装备的配置工作;拟订医务人员执业标准、服务规范和紧急医学救援制度;负责医疗机构设置前置审批,并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负责医疗纠纷调解、各种大中型会议、活动的医疗保障协调及突发事件中的紧急医疗救治救援工作;指导医疗机构药事、医疗机构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有关工作;参与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制度,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医师资格考试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组织指导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核发工作;组织做好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拟订公立医院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指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并指导做好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

    (八)中医发展与药政管理科

    拟定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制定中医工作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综合管理中医的医疗、预防、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工作;指导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工作;加强中医特色优势和服务能力建设,以及中医药参与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负责实施中医药科研计划,推进中医药科学的推广、应用和传播;负责中医药传承与发展,提高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订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拟订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相关规定并指导实施;负责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三项”监测工作。

    (九)信息统计科

    负责落实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政策、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及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开展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涉及对象的调查摸底、资格认定、网上录入和汇总上报工作;组织奖励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规范“奖优免补”等惠民政策的档案;负责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与统计、公安、教育、社保、民政等部门及时交换、比对、共享人口信息的机制;负责卫生计生统计和网络直报工作,指导基层建立健全统计台帐,检查统计业务质量;参与人口发展战略相关工作,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指导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负责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

    (十)计划生育基层指导与家庭发展科

    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拟订全市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规范,建立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协作机制,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对基层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督查,负责全市每年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的制定分解与考核落实;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加强乡、村计生管理队伍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评估、评价,指导基层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组织开展全国、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的创建工作,并进行初评;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组织专题调研,提出促进全市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协调指导全市计划生育协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具有自身特点的服务活动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推进群众宣传教育、妇女自身发展、国际项目实施工作;指导推动计划生育协会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维护会员和广大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指导全市各级计划生育协会的具体工作;抓好生育文化示范村及文化大院创建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十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政策;组织流动人口动态监测,组织采集、整理、分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础数据;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巩固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区域一盘棋”工作机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完善流动人口清理、登记立卷归档、信息录入及反馈工作;指导各乡镇开展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按照《云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流动人口违法生育情况进行清理处罚。

    (十二)防治艾滋病管理办公室

    承担文山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拟定并组织实施艾滋病防治工作规划,组织研究和草拟艾滋病防治相关政策;负责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需求评估、预算编制、安排计划,拟订经费使用方案;负责艾滋病防治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考核评价等工作;联络和接洽有关部门、机构和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负责艾滋病防治相关信息编制和发布;负责防治艾滋病相关的异地交流学习,总结交流和推广成功经验。

    二、人员编制

    文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行政编制25名。其中,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即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