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单位部门 > 政府部门 > 水务局

    根据《中共文山县委、文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文山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文发〔2010〕52号)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文山县设立文山市的通知》(文政发〔2010〕99号)精神,设立文山市水务局,为文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文山市移民开发局牌子。文山市水务局机关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事务工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承办文秘档案、保密、重大会议组织筹备,综合材料、信息、简报、宣传报道等机关文书的撰写;承办督查督办、政务公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承办局机关后勤服务、做好来信来访接待、综治维稳等工作。

    (二)资产财务科

    负责对全市国有水利水电资产的监督管理,确保保值增值;负责全局财务及固定资产管理,专项资金的划拨及各类资金的收支核定,依法对资金使用及固定资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负责全系统劳资收支报帐相关工作。

    (三)政策法规与水政监察科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水利水电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保护全市行政管理范围内的水资源、水域、湖泊、河道,监督管理水质水量,负责对水利、水电、江河湖库、水土保持、供水、节水、防汛抗旱、水工程、水文等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水事活动,调解水事纠纷,查处水事案件,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依法征收水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办理行政起诉、应诉、理赔、水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承办行政监督、行政监察等具体工作,并做出行政裁定、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

    (四)水资源科

    统一管理和保护全市水资源;宣传贯彻水利行业法规和政策,提高全社会遵守水法规和节约保护水资源意识;负责拟订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起草地方性水行政法规和政策性文件;依法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指导监督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组织水资源规划调查评价、水功能区的划分、审核水域纳污能力和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负责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批;负责取水许可、河道采砂许可,实施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

    (五)防汛抗旱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防汛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文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及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及时掌握全市雨情、汛情、旱情、灾情动态,并发布汛情、旱情预警、预报;组织实施全市防洪、抢险、救灾和抗旱工作;组织制定全市各类防洪、抗旱、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督促防汛抗旱工作开展情况;负责全市防汛通讯、预警等非工程防汛设施和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维护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防汛抗旱专业机动抢险队的建设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拨工作;负责总结推广防汛抗旱工作经验,推广应用防汛、抗旱先进技术,加强业务技术培训与交流;负责各类防汛抗旱经费的安排并监督使用。

    (六)水土保持科

    负责拟订全市水土保持中、长期防治规划和年度治理计划;承担文山市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承办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审批;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建设。

    (七)水利水电科

    负责组织拟订全市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对水利水电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等阶段的审批、立项上报工作;组织编制流域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拟订大型灌区规划并指导实施;监督水务工程勘察设计、建设施工、质量监理;协调农田水利建设、节水灌溉、人畜饮水解困等农村水利扶贫工作负责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配套建设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市水能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和优化配置;承办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项目规划编制上报及监督实施,并负责全市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项目信息系统建设、统计工作。

    (八)工程运行管理科

    负责已建成水务工程管理保护范围的界定,组织指导水务工程的运行、经营管理;拟定全市水务资产的经营政策和实施办法;负责水库蓄水计划、农田灌溉、城乡供水、农民用水户协会的成立指导;负责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供水工程水价测算、审核、报批;负责护堤护岸林木采伐初审及占用农业灌溉水源、水工程设施审批。

    (九)建设科

    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含物资采购招投标);负责全市水务工程建设施工管理,并协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强监督检查,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建设工期;负责水务工程竣工决算、工程合同管理和组织验收及移交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开工审批;组织开展全市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十)移民安置扶持科

    指导全市移民安置工程规划和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具体负责全市大中型水库征地移民在建项目报建的核准,确保在建项目的投资控制,并协调做好相关工作;编制全市移民搬迁安置和移民工程建设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宣传贯彻移民政策落实并进行监督,做好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指导库区淹没实物指标调查和移民安置各项工程规划设计编制;办理移民搬迁安置和移民工程建设中的来信来访,处理移民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处理在实施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指导、督促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执行情况及各库区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登记核实上报工作;负责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相关信息收集与整理。

     

    人员编制:

    文山市水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核销原文山县水务局事业编制5名、原文山县水政监察大队事业编制10名。

    文山市水务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即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