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单位部门 > 政府部门 > 人社局

    根据《中共文山县委、文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文山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文发〔2010〕52号)及《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文山县设立文山市的通知》(文政发〔2010〕99号)精神,设立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文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信息、政务公开、综治维稳、保密工作;承担局机关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促检查、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承担部门年鉴的编纂工作;牵头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承担有关信息和统计管理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工作;承办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党群、纪检、监察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管理科

    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础能力建设的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汇总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管理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经费;承担机关和经办机构的财务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经办机构单位的票据管理,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工会账务管理;负责就业培训中心和职业介绍所的财务审计工作。

    (三)工资管理科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各种津贴、补贴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承担全市工资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负责市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变动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核、审批工作。

    (四)公务员管理科

    负责组织全市行政机关(参照管理单位,下同)公务员各类录用考试、资格考试和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年度进人计划工作;负责全市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地区和对口培训项目的实施;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能力和作风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流动管理及挂职锻炼工作;监督管理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的惩戒和辞职辞退工作;承担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行政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承办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奖励管理工作。

    (五)专业技术管理和职业能力建设科

    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日常聘用管理和聘任审核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才的规划、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选拔、推荐和管理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其他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负责全市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承担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担上级外国专家局交办的工作任务;承办文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事项;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技师(技术工二级)的聘审工作;负责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职业培训工作;承担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以及各类技能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审核工作;承担文山市技工类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职责。

    (六)军转安置科

    认真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完成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安置领导小组下达的军队转业干部和随调家属的安置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干部的档案接转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做好自主择业干部的信息库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企业军转干部的数据库建设;负责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思想教育和相关政策咨询工作;完成局领导及上级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

    (七)法制监察科

    指导和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资格审核和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执法监察工作,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依法查处相关案件;拟订和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相关制度;负责全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审验工作;承办全市企业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工时工作制度的审批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农民工有关政策的落实,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承担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负责劳动用工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文山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八)就业促进与社保基金监管科

    负责全市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组织实施就业与失业管理政策;负责完善失业预警制度和较大规模失业预防、调节和控制制度;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对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实施失业保险政策情况进行监督;负责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的审批、管理工作;牵头拟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完善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制度;牵头完善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失业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相关制度;承担文山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指导和监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的实施及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市级参保职工正常退休审核发证工作;负责全市参保职工提前退休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负责企业年金的审核和备案工作;对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承担文山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医疗、生育保险;负责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资格认定、年检和监督管理工作;对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实施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政策情况进行监督;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监督制度;监督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障资金运营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职责;牵头组织查处相关案件;承担文山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九)信访与调解仲裁管理科

    承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承办、转办各级各部门转来的信访件;牵头处理机关重要来信、来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承担市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仲裁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制方案的审核工作;指导和监督劳动关系政策法规在全市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市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工作;负责全市、省、州驻文单位劳动用工登记和集体劳动合同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工作,负责本地区劳动工资指导线在全市的贯彻落实;指导、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工伤保险政策;对工伤保险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工作;承担全市企业员工工伤调查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办理企业职工落实工龄工作。

     

    人员编制: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23名。核销原文山县人事局事业编制6名、原文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编制1名。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即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