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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14日  作者:  点击数:151次   资料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市政办发〔2017〕38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文山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3日   

文山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2016-2020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随着国家医药卫生事业改革的全面深化,文山市进入实现医疗卫生现代化的关键期。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外来人口就医等所带来的挑战,满足公立医院改革、“医养结合”和多元化就医需求,构建科学、公平、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特编制《文山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文山市位于文山州西部,东北部与砚山县接壤,南部与马关县毗邻,东南部与西畴县相接,西部与红河州蒙自市连接,并与屏边县一河相隔,是文山州委、州政府所在地,全州政治经济文化信息中心。全市国土面积2977.19平方公里,辖7乡7镇3个街道137个村委会(社区),常住人口49.54万人,居住着汉、壮、苗、彝、回、傣等10余种民族。文山城区距广昆高速公路34公里,距文山普者黑机场23公里,北上省会昆明市320公里,东至广西南宁市576公里,南下州内天保口岸122公里、都龙口岸114公里,西至红河州州府蒙自市128公里,是云南省进入沿海地区和通往东南亚国家的重要通道。2015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90.1亿元,同比增长10.1%。实现财政总收入32.1亿元,增长10.4%;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7.2亿元,增长10.3%;实现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0.75亿元,增长15%;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66.2亿元,增长18.1%;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6.9亿元,增长9%;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078元,增长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84元,增长9.9%;全市金融机构年末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达344.9亿元和267.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8.67%和17.58%。市级财政投入卫生事业经费40296 万元。“文山三七”产量、质量、产值均为全国第一、世界之最,是全国最大的三七种植和加工基地,被命名为“中国三七之乡”。2010年12月撤销文山县设立文山市,2012年先后被评为省级文明城市、园林城市和卫生城市,2015年被命名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十二五”期末,全市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1.6岁,孕产妇死亡率14.05 /10万,婴儿死亡率9.11‰,人口自然增长率6.52%。经过长期发展,文山市建立了相对完备的卫生服务体系,“十二五”末,全市有医疗卫生单位270个,其中市级医疗卫生机构4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0个),民营医院13个,个体诊所79个,乡镇卫生院14个(中心卫生院5个),村卫生室130个及其他。全市卫生技术人员1313人,每千人拥有卫技人员2.68人,高级职称55人,中级职称300人,执业医师670人,执业助理医师201人,注册护士1817人,平均每千人口执业医师1.37人,助理医师0.41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3.7人;病床1697张,每千人拥有床位数3.46张。与“十一五”末相比,全市婴儿死亡率由14.41‰下降到12.37‰,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19.26‰下降到12.37‰,孕产妇死亡率由55.42/10万下降到12.50/10万,艾滋病疫情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2015年,全市病床数达到1761张,平均每千人拥有病床3.6张;乡镇以上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达1313人;市人民医院通过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考核验收,5个乡镇卫生院达到一级甲等卫生院标准,130个村卫生室建设基本达标,全市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诊疗水平明显提高。随着急救体系依托市人民医院的建成投入使用,基本满足了广大群众绿色急诊急救需求。市医院拥有CT、核磁共振、彩色多普勒B超、800mAX光机等大型医疗设备,能开展核医学治疗、肿瘤微创治疗、腹腔镜胆总管取石、腹腔镜子宫肌瘤取除,脊柱、颅脑、断腕再植等手术。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绝大部分村卫生室均能正常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疾病的诊治。

2015全市总诊疗人次78.3599万人次,其中市级综合医院诊疗27.5905万人次,卫生院诊疗50.7694万人次;入院病人4.9484万人次,平均开放病床1961张,病床使用率为92%;出院者平均住院日6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卫生技术人力资源严重不足。我市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医疗卫生条件不高、医务人员待遇偏低等问题突出,难以招聘和引进优质医学院校毕业生和优秀人才,甚至医务人员外流的情况比较严重;千人口医生数和注册护士数都低于其他州市所在地县(市、区)地区,成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的瓶颈。

(二)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薄弱,难以满足当地群众就医需求。启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以来,在公共卫生服务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从事医疗的人员相对不足,医疗服务方面投入相对薄弱,医疗能力发展缓慢,医疗服务质量整体水平不高,难以满足群众就医需求,患者外流就医数量增大。

(三)财政投入存在困难。近年来,我市财政克服困难,挤出资金,加大医改投入力度,基本保障了改革的顺利推进,但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入,医疗设备的更新,以及人民群众对医改的期盼,还需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才能保障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四)卫生服务系统性不强,效率不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职能定位偏向于公卫,发展参差不齐,服务效率普遍不高;公立医院之间、公立医院与社会举办医院之间没有形成有效合作,存在医疗资源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的趋势;虽然通过医改加大了财政投入,但体制机制僵化,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五)卫生监督人员严重缺乏,监管难度增大。辖区内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数量与被监管服务对象的数量比例低下,不能满足监管服务的需求。我市管辖的民营医院都是一级综合医院和诊所,规模小、管理模式混乱,存在夸大宣传效果、大量投放医疗广告等不良现象,缺乏有效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措施,且民营医院在规范诊疗和收费上的投诉日益增多,给监管带来较大困难并对卫计系统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形势与挑战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国贫困县摘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面临了新的挑战,要在“病有所医”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一)人口结构和疾病谱的改变对卫计工作提出了新任务。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必然带来老龄人口、流动人口的持续增加,这将从总体上改变文山市人口结构。伴随着人口的老龄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影响人民健康的首要因素。根据调查,目前因心脑血管系统疾病和恶性肿瘤死亡已经成为我市人口死亡的重要死因,呼吸系统疾病、慢性病死亡率次之。同时,传染病防治的薄弱环节依然存在,艾滋病等传染病已构成新的威胁,老年疾病对卫生资源的消耗比例呈快速上升趋势。这些新的情况要求卫计系统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服务体系,以满足社会不同群体对医疗保健的多元化需求。

(二)城乡一体化建设要求使卫计工作产生了新的挑战。近年来,我市通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农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可持续发展潜力大大增强,城乡卫生保健水平差距有所缩小。但是,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仍未得到根本扭转,主要表现在:高素质的卫生技术人员集中于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卫生机构尚未形成一支稳定的、具有较高学历和适用技术的人才队伍,适用型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机制尚不完善;城市大型设备总量增长较快,而农村基层卫生单位仍然难以及时获得适宜配套设备。在卫生资源空间布局上,城区中心地段医疗机构过于密集,而新建住宅小区、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区、城乡结合部相对缺乏医疗网点,滞后于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也滞后于各辖区居民对医疗保健服务的需求。卫生资源配置的失衡,导致了卫生服务功能的错位和供给的失衡,城市大医院病人拥挤,承担了本应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卫生院诊治的常见病或健康检查工作,造成资源的不合理利用,从总体上降低了卫生资源利用效率。

(三)信息技术带来医疗模式的转变。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供了条件,必将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深刻转变,可充分利用远程诊断手段,提升市域内医疗机构的诊疗手段,转变诊疗模式,留住患者。

(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卫生工作注入了新的动力。国家出台医改的总体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文山市也出台了《文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随着医改深入推进,必将打破阻碍市内医疗卫生资源公平分配的体制机制,才能逐步缩小城乡、地区、人群在健康保障、服务提供、健康状况方面的差距,实现城乡卫生事业一体化发展,提高全市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五)从总体上提升全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功能复合化和配套标准化的建设要求,必须在各功能区开展医疗卫生设施配套建设,这不仅需要调整和优化文山市卫生资源空间布局,也需要增加卫生资源总量,进一步提高医疗保健服务水平。为适应广大患者就医需求,我市加快引进优质医疗保健服务项目、引进优秀人才,引入先进理念,增加全市优质医疗资源所占比重,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对优质医疗资源的需要,从总体提升全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第二章 目标和原则

一、规划目标

(一)以在全市率先实现全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全覆盖为目标,满足市域内90%以上居民的医疗服务需求。

(二)提升市级公立医院技术水平,做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规范引导民营医院。以康复护理等延续性医疗服务为特色,发展中医特色,预防与治疗相结合,完善市域三级医疗服务网络。

(三)按照规模合理、适度超前的思路,实现对周边县的辐射,打造具有文山特色的现代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发展思路

(一)立足工作实际,发挥自身优势。针对本市居民的主要疾病、就诊习惯和支付能力,构建诊疗和预防结合、急慢病分治、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善自身就医环境。主动发展市医院与上海市及省州医院的对口支援和业务合作关系,通过将专家请进来的模式留住患者,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市,90%的患者在市域内就诊的医改目标。

(二)提升服务能力,控规模调结构。重点提升市级公立医院,尤其是市人民医院的专科服务能力,针对本市居民的多发病、高外转病和主要死因强化相应专科建设和防治方案;依据服务人口控制医疗资源整体规模,鼓励有潜力的社会办医院明确定位、提升能力,扩大规模,进行资源整合,做精民营医院;明确乡镇卫生院发展康复、护理等延续性医疗服务的职能定位,以市中医医院为引领,建立服务网络,提升服务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率。

(三)注重内涵发展,强调系统整合。从新农合的支付方式改革入手,转变医疗机构依靠不断增加业务量的发展模式和运行机制;注重卫计人力资源的引进和培养,不断提升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社会办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规划原则

(一)坚持健康需求导向。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强化薄弱环节,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

(二)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同时,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三)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切实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四)坚持系统整合。加强全行业监管与属地化管理,统筹城乡、区域资源配置,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中西医并重,注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促进均衡发展。

(五)坚持分级分类管理。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统筹不同区域、类型、层级的医疗卫生资源的数量和布局,分类制订配置标准。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资源规模,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提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规划指标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文山市行政辖区内,包括7乡7镇和3个街道办事处49.54万人。7乡即柳井乡、坝心乡、红甸乡、东山乡、新街乡、喜古乡、秉烈乡;7镇即马塘镇、平坝镇、德厚镇、薄竹镇、古木镇、小街镇、追栗街镇;3个街道即开化、卧龙、新平。

(二)规划内容

本规划内容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医院包括公立医院(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社会办医院(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基层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民营医院和诊所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急救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皮防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不设病床。

(三)对医疗服务需求的预测

按全国人口自然增长率测算,到2020年我市常住人口将达到52万人,年住院率将达到17%左右,年住院人次为9万人左右,其中8.1万人左右在市域内医疗机构住院,平均住院日在6天左右。市级公立医院、社会办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住院人次占比为6:1:3,病床使用率分别超过90%、40%和80%,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急慢病分治和分级诊疗模式基本成型,服务能力和效率明显提升。

(四)医疗卫生资源总量

2017年居民健康和医疗卫生服务主要指标在文山州处于中上水平,2020年居民健康和医疗卫生服务主要指标在云南省各州(市)所在地处于中上水平。医疗资源配置指标符合国家对县(区、市)域层面的相关规定。

(五)医疗机构床位的构成

到2020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的构成情况见下表(单位:张)。

指标

医院

基层卫生机构

床位

合计

床位

占比

床位数

3350

850

4200

其中

治疗床位

3000

650

3650

78%

康复护

理床位

350

200

550

22%

其中

公立

2850

700

3550

80%

民营

500

150

650

20%

(六)规划期限

2016~2020年。近期:2016~2017年;中期:2018~2020年。

第三章 医院

一、公立医院建设规划

重点办好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产、儿病区)各1所。

(一)市人民医院

文山市人民医院是市域医疗服务体系的龙头。“十三五”期间,市人民医院将加速发展,床位达到900张,成为文山市综合性医疗中心;重点发展骨外科、普外科、心内科、消化内科、妇科、儿科等,达到三级综合医院技术水平。

改造市人民医院普阳路病区,病床达到300张。重点发展肾病专科、心脑血管、创伤急救等专科。

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与上海市及省级对口医院强化合作关系,包括:建立远程医疗会诊机制;搭建相关专科疾病转诊的绿色通道;组织相关专家定期到市人民医院坐诊,集中完成择期手术;市人民医院重点建设相关专科,与上级医院进行对接。

到2020年,基本完成微创、影像、放射、麻醉、心血管、ICU等功能科室的重大设备采购项目。

(二)市第二人民医院

新建文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规模达50000㎡,床位达到498张,重点发展脑外科、妇科、产科、老年病科、消化科、康复科、呼吸科、中医科、皮肤科等,达到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技术水平。

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与上海市及省、州对口医院强化合作关系,包括:建立远程医疗会诊机制;搭建相关专科疾病转诊的绿色通道;组织相关专家定期到市第二人民医院坐诊,集中完成择期手术;市第二人民医院重点建设相关专科,与上级医院进行对接。

依托市第二人民医院建立区域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检查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和血液净化中心、康复养老中心。

到2020年,基本完成微创、影像、放射、麻醉、心血管、ICU等功能科室的重大设备采购项目。

(三)市中医医院

通过异地新建,文山市中医医院建设规模将达28802㎡,床位达到300张,充分发挥中医特色,服务能力和水平将得到全面提升,到2020年,床位控制在400张左右,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

重点建设肿瘤、神经内科、骨伤、康复等特色专科,打造文山市康复医疗中心。

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与省级和州级对口医院强化合作关系,包括:建立远程医疗会诊机制;搭建相关专科疾病转诊的绿色通道;组织相关专家定期到市中医医院坐诊,集中完成择期手术;市中医医院重点建设相关专科,与上级医院进行对接。

以近100张床位的康复病区为龙头,整合乡镇卫生院的床位资源,打造全市的康复护理医疗网络,负责全市居民慢性病和急性病康复期的住院治疗。

2016-2020年,完成康复治疗中心、老年病治疗中心和治未病健康管理中心建设。到2020年,基本完成肿瘤、血液、康复、检验、ICU等功能科室的重大设备采购项目。

(四)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通过2016-2018年完成改扩建工程—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产儿病区项目建设,床位达到300张,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医疗业务用房30000平方米,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业务用房5000平方米,达到二级专科医院水平,成为文山市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到2020,基本完成检验、影像、放射、ICU等功能科室的重大设备采购项目。

二、社会办医院建设规划

(一)鼓励社会办医向专科化发展。社会办医疗资源丰富,作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鼓励社会办医院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鼓励社会办医院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需求;鼓励社会办医院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

(二)为社会办医预留空间。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站)、口腔疾病、老年病和慢性病诊疗机构等各类医疗机构,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支持社会办医院合理配备大型医用设备。加快办理审批手续,对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办医院,应按照规定予以批准,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三)社会办医发展项目。严格控制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审批,全市每千人床位数达4张及其以上时,原则上不再增设一级综合医院。2016-2018年,引进社会资本完成一所二级综合医院项目建设,开放床位100张,计划投资5000万元。2018-2020年,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将现有一级综合医院转型为老年护理、康复、医疗美容、临终关怀、体检中心、医学检验等新兴和急需的健康服务机构、特需医疗服务机构。

三、医院人员配备规划

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配置医生和护士的数量,合理确定医护人员比例。按照医院级别与功能任务的需要确定床位与人员配比,承担临床教学、带教实习、支援基层、援外医疗、应急救援、医学科研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适当增加人员配置。

第四章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规划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

(一)明确功能定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上级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

(二)强化主要职责。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并受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业务培训等。乡镇卫生院分为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一般乡镇卫生院,中心乡镇卫生院除具备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功能外,还应开展普通常见病手术等,着重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三)规范统一管理。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居委会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

二、社区卫生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规定:依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建标163-201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人口小于5万人,建筑面积为1400平米;服务人口大于7万人,建筑面积为2000平米;每千服务人口设置0.3-0.6张床位,原则上不超过50张;社区服务站服务人口为0.8-1万人,建筑面积在150-220平方米之间。

2020年,全市共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个,按行政区划每个社区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共2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由政府举办,服务站由村卫生室转型或者引进社会资本举办。

三、乡镇卫生院

乡镇卫生院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的设置,加强州、市中医医院(中医科)对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指导,提升康复护理的诊疗水平。针对康复护理服务需求,对现有的住院设施进行改造升级,通过与市级医院的分工协作,大力提升基层医疗资源的服务水平和使用效率。

依据配置标准压缩部分乡镇卫生院的床位规模,住院服务向中心卫生院集中,重点将马塘、平坝、古木、薄竹4个中心卫生院逐步建成达到国家二级乙等服务能力的区域性综合医院。

四、村卫生室建设

支持建设130个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但每年年初根据总量核定当年审批数并向社会公布。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备规划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量达到3.5人以上,在全市初步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原则上每千人应有1名乡村医生,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适当增加。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

第五章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一)强化疾病预防任务。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依托,以村卫生室为基础,构成乡—村两级疾控网络体系。

(二)加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建设,深化专业技术服务“龙头”作用。加强乡(镇)、村疾控工作的硬件建设和能力建设,强化三级预防保健网络的网底功能。按照不同疾病防治要求,在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积极开展防治工作,稳步降低全市传染病发病率和死亡率。加强健康教育工作,每个乡(镇)、社区建立2-4个健康教育示范村(社区),不断提高居民健康教育知晓率。

二、卫生监督机构

(一)机构设置。文山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现状保留,以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单位为基础,建立市-乡卫生监督体系,积极探索乡镇卫生监督工作新模式。

(二)强化管理。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管理,做到网格到底、明确职责、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定期督查,不定期抽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综合考核机制。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执法设备达到卫生部《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重点做好医疗执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和健康相关产品的监督。

(三)提高能力。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杠杆和信息引导等手段,提高卫生行政能力。强化卫生法制、规范行政许可、加大监督力度,建立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程序明晰、执法有力、办事高效的卫生监督新体制。完善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落实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完善患者投诉处理和医患争议处理机制,建立协调统一的卫生管理体制。

三、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一)机构设置。文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现状保留,以市医院的儿科、妇科、产科等为依托,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完善集妇幼卫生监测与技术服务于一体的市、乡两级妇幼保健服务网络。

(二)提高服务能力。推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建成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管理规范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健全妇幼保健网络体系和监测网络体系。加强产科急救体系建设,完善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健全产科急救机制,提高产科急救能力。

四、医疗急救网络建设

(一)规划目标。至2020年,建成机构健全、设施配套、装备适用、信息畅通、反应快捷、服务良好的急救中心—急救站—急救点;实现三级院前急救医疗服务网络联网联动、运转协调、覆盖市、乡、村的急救医疗服务体系。

(二)机构设置。全市设1个120急救中心,按平均10-15万人左右设一个急救站,原则上各乡镇至少设1处急救站点。

城区急救站满足服务半径5-10公里,急救反应时间10分钟以内。急救站满足服务半径10-30公里,急救反应时间30分钟。急救站覆盖不到的区域,设急救点补充。

(三)规划布局。规划急救中心1个:依托文山市人民医院;规划急救站5个:主要依托5个中心卫生院;规划急救点12个:主要依托一般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五、精神卫生防治

建立以文山市人民医院精神病科为龙头,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村卫生室为网底的技术服务体系。建立完善政府主导,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区精神卫生综合防治体系。到2018年全面完成市人民医院精神病科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六、公共卫生机构人员配备规划

(一)到2020年,全市公共卫生人员需达到432人(每千常住人口数达到0.83人),各级各类公共卫生人才满足工作需要。

(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编制不低于75人(每千常住人口数达到0.1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

(三)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人员根据服务人口、社会需求、交通状况、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以及承担的功能任务等合理配备人员,总体人员不少于160人(每千常住人口数达到0.2人)。市、乡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80%。

(四)储血点、急救中心和精神卫生中心设置在市人民医院内部,其公共卫生人员编制应当按照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年采供血、年急救业务量和年精神卫生防治任务进行配备,独立预算,适时调整。建立专业化的急救队伍和组织严密的急救网络,根据急救半径和实际科学布点,完善急救中心功能。

第六章 卫生人才队伍

一、完善卫生人才制度

坚持“科教兴医、人才强卫”战略,建立与社会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才管理机制。建立卫生人才资源系统,加强卫生人才信息的沟通和服务,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引导卫生人才向基层、农村地区流动,优化卫生人才配置,逐步构建政府、社会、市场和单位各司其职的宏观管理机制,实现卫生人力资源系统管理。

二、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人才补充和引进力度,多渠道培养卫生人才。到2020年,基本实现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3.6人的配置目标,其中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各达到1.8人。以此为基础,分级核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三至五年内按核定编制补充卫生技术人员。

(一)加大卫生人才引进力度。市级医疗机构新进人员除护理专业以外应全部为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乡镇卫生院临床人员应全部为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或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其以上职称,“十三五”期间,市级公立医院逐年加大对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的引进力度;同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二)畅通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每年为市级公立医院引进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骨干20名,选择同类性质事业单位从事肿瘤、骨伤、呼吸、消化、康复、护理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作为医疗技术骨干通过直接公开考核招聘等灵活便利形式,经编办、人事、财政、卫计等部门审核同意,办理流动(调入)手续。

(三)争取财政专项支持,建立持续投入机制。“十三五”期间,市财政每年安排卫生人才引进的工作经费及引进人员的奖励性津贴;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政府投入,逐年提高政府对卫生投入力度。

三、完善收入分配机制

增加市级公立医院的人事分配权限,鼓励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到“十三五”末将人员支出占比提高到40%以上。基本工资执行国家统一工资政策和标准。绩效工资以综合绩效考核为依据,突出服务质量、数量,注重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四、加大卫生人才培养力度

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一是建立健全科研机制,积极创造条件,落实科研项目,提高科研学术水平。力争每年新立项1项,开展2项以上科研项目。二是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医疗卫生单位继续医学教育活动项目的学科专业(一级学科)覆盖率达100%,继续医学教育对象获取规定学历的达标率达90%以上,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卫生专技人员学历水平达专科以上的占95%。三是着力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每年选拔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到市级以上医院进修学习,通过举办学习进修班、参加在职学历教育、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不断提升农村卫生人才队伍综合素质;四是加强卫生管理人才的培养,大力培养选拔高素质年轻、后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抓好后备干部培养。

第七章 卫生信息化

一、建设市域医疗健康信息数据平台

实现以居民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数据载体,居民健康数据和诊疗数据的互联互通,整合、优化诊前诊后健康管理的业务流程。在整合公共卫生、区域医疗等信息化平台的基础上,依托文山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平台,“十三五”期间建设健康管理服务平台和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实现依托区域医疗健康信息平台的应用示范;建设区域医疗健康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市域内、省、州、市三级医疗健康数据互联互通;建设文山市区域医疗健康保障服务工程,开展基于居民健康数据的医疗健康服务应用业务。

二、提高完善市级医疗服务机构的信息化水平

建设基于云医院服务网络的基层医疗健康服务平台,借助新建市第二人民医院项目的有利契机,新建市第二人民医院的HIS、LIS、PACS系统,提升市级医疗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将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远程医疗服务中心纳入到州远程医疗服务体系中。在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中部署、搭建云医院服务网络,同时在有条件的机构进行数字化影像设备、检验设备的更新换代,提升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信息化水平,并从技术和管理方面,加大市级公立医院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加大人员培训,有效提升人员能力和整体管理水平。

第一阶段建设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信息系统。一是提高完善市级医疗服务机构的信息化水平;二是建设基于云医院服务网络的医疗健康服务平台。

第二阶段建设市域医疗健康信息共享平台。统一规划、设计、建设一个市域医疗健康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文山市基本公共卫生信息、医疗服务信息、健康管理信息的数据集中共享和系统互联互通。建设目标是建设基于云计算技术的医疗健康信息统一数据中心和共享平台。

第三阶段建设区域医疗健康保障服务工程。完成州与市卫生信息与其他社会保障信息、服务信息系统的对接,实现真正的多级联动、分级服务的医疗健康保障服务。建设目标是构建、实现、完善基于医疗健康数据管理的健康医疗服务体系。

三、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信息化工作机制

建立相对健全的信息化组织机构,建立标准安全、运行维护等保障制度。协调相关方面,探索在市级基层统一使用相对成熟的实用平台系统和应用软件。跟踪评估试点实施情况,用2-3年的时间,分阶段、有步骤推进信息化试点,力争在重点应用领域取得明显成效。

第八章 功能整合与分工协作

一、防治结合

通过独立建设,强化实验室能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慢性病管理,着力提升居民健康水平;并加强对市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指导、培训和考核,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

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充分整合临床诊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指导各项职能,强化对医疗机构妇幼保健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考核。

卫计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诊疗活动的监督检查,切实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

要在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建立相关机制,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考核力度,确保各项公共卫生服务落到实处。

二、分级诊疗

探索主动建设有序的转诊体系。逐步探索按病种制定本市的诊疗流程和转诊标准,合理选择省域内重点转诊医院,签订相关转诊标准、流程和费用的协调,建立相应转诊机制。鼓励组建市级医疗联合体。鼓励以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为核心组建医疗联合体,吸纳周边的社会办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合体内部重建分工和分配机制:市级医院负责患者急性期的治疗,要压缩平均住院日和医院单体规模,联合体成员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患者康复期治疗;联合体内部实现医师多点执业,利用联合体内部的营利性民营医院剥离核心医院的特需服务。市属各部门要支持医院联合体内部资源重组和人事制度调整,卫计行政部门明确康复患者的转诊标准,新农合和医保部门要完善住院报销政策,允许联合体医院之间下转病人。

推进市域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十三五”期间,基本实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新农合按人头支付乡村医生一般诊疗费,公共卫生基本项目支付乡村医生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费用,市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技术培训和公共卫生服务指导;接受乡镇卫生院的统一管理,包括服务质量监管与考核等。探索市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的紧密型合作,尤其是卫生技术人员的统一招聘、培训,建立人事流动的管理机制。

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资源共享。市级财政要加强对卫生信息化特别是远程医疗网络硬件设施的投入,在2018年之前实现市级医院与省、州重点转诊医疗的互联互通,新农合和医保将远程会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实现医疗机构之间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三、急慢分治

建立市域康复医疗网络。把市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成为州级重点临床专科,鼓励社会办医院向康复护理及养老领域发展,五个区域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开设康复科,各乡镇卫生院要重点发展康复医疗,形成公立医院为核心的“市中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为一体的市域康复医疗技术骨干力量。市财政、民政和残联等部门出台专门措施,从资金和政策上鼓励社会力量向康复医院发展;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和职工医保部门完善出入院标准和支付政策,使住院患者在急性期和康复期之间合理流动。

完善医疗护理服务支付与运行模式。市卫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完善医疗护理入院标准和支付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护理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家庭病床服务能力,为辖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中医保健等上门服务。医疗护理服务应按床日加特殊项目的方式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加强医疗护理人员队伍培养,试点探索执业护师开设护理站或挂靠基层医疗机构独立执业。

第九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卫生资源调整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协调卫生资源调整工作。切实加强对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领导,列入市级政府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市卫计部门负责辖区内市级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管理工作,要充分与负责医疗费用筹集和支付的新农合和职工医疗保险经办部门进行协调,统筹平衡市域医疗服务能力与支付能力。

二、明确发展重点

将提升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服务能力、打造市中医医院康复网络、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效率作为全市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重点。全力打造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专业发展平台,与上海及省三级医院对口医院建立良好业务合作联系,通过远程医疗和专家会诊等形式,让患者能够在市域内就诊,降低外转率;打造中医医院康复网络就是要重点加强中医医院在肿瘤、神经内科、骨伤科等专科建设,发挥中医在康复理疗方面的引领作用,同时联合城乡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市域内慢病管理和康复护理网络,并对周边地区进行辐射;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效率,就是要在明确康复护理等长期医疗定位的基础上,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加强和市级医院的双向转诊,提高病床使用效率。全市在“十三五”期间重点围绕人力建设、财政投入和信息化建设三个方面进行组织实施,切实提高全市医疗服务水平。

三、深化卫生改革

完善市级公立医院自主化管理改革。以组建市级医疗联合体为契机,推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重点改革公立医院财务管理权,强化医院的财务预算、成本控制和绩效管理,将业务发展权、人事管理权和分配权下放给医院自主管理。

改革补偿机制。市人民政府负责举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不断完善卫生投入机制,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落实财政对公立医院的补助政策。“十三五”期间重点完善政府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投入政策,建立市级医疗发展基金和项目库,整合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市级财政专项投入力度,降低公立医院自我发展压力,引导基本建设资金合理高效利用。鼓励在医疗联合体框架下设立发展基金,财政加大对医疗发展基金的投入,推动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发展。

完善运行机制。市卫计局、财政局、人社局与市级公立医院协作制定多方认可的医院成本核算标准,每年自动向各方提供医院成本信息,形成医疗服务定价与支付谈判的基础。在此基础上人社部门与各医院、中心、站等谈判协商支付总额及考核方式,逐年磨合,形成相对合理的医疗服务定价与支付机制。

强化监管机制。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完善服务质量和效率监管;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和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

四、落实监督评价

严格规划实施。市卫计部门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将纳入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无论何种资金渠道,须依据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未经批准,用地不得改变,项目不得建设,确保规划实施到位。

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评价机制。强化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价,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打造统一的规划信息平台,建立规划建设与行业管理的联动机制,实现项目建设统一规划、管理联动、建设协调,加强规划衔接

保持规划弹性,预留发展空间。适当提高改扩建和新建医疗卫生项目的容积率,加强发展用地储备控制管理,优先保障医疗卫生机构规划用地需求。区域卫生规划的周期一般为5年,规划中期依据规划执行情况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进行微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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