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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文市政办发〔2017〕146号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16日  作者:  点击数:113次   资料来源:市政府办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市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文山市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4日

 

 

文山市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2016—2020年)

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云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文山州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和省、州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规定》,结合文山市地方志发展事业现状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全市“十二五”时期地方志工作主要成效

志书是记载历史的重要载体,编修志书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市委、市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把地方志工作纳入全市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部门服从大局、积极参与,全市地方志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编纂、出版了一批介绍文山市情、反映文山大事、展示改革开放成果的志书、年鉴和地情资料,为传承历史文化,推动全州文化建设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法制建设得到加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规定》《文山州地方志工作规定》,《文山市党史暨地方志工作实施意见》,全市地方志工作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二)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建立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主管、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部门(单位)参与”的修志工作体制,地方志工作长期存在的经费无保障、人员编制难到位等“老大难”问题得到解决,基本形成了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编制到位、经费到位、设施到位、工作到位的“六到位”工作机制。

(三)队伍素质得到提高。重视专业队伍建设,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加大对修志专兼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全市地方志系统每年都抽派专业人员参加全国、全省的修志专业培训2次以上,组织专兼职干部到国内部分知名大学参加综合素质提升培训;市委、市人民政府每年都举办一至二期100多人的修志业务培训班,每年都邀请省州修志专家到文山市授课。

(四)专业成果丰硕。组织续修二轮文山县志(1978—2010);组织点校《民国文山县志》;指导编纂《文山县军事志》《文山县检察院志》《文山县工会志》《文山县老君山志》《文山县追栗街镇志》《文山县平坝镇志》;公开出版5部《文山市年鉴》;整理并公开出版《文山市革命老区》《楚图南日记·出访篇》;整理内部出版《中国共产党文山市委员会组织史(机构·人事卷)》和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建部史《金石铭志》;公开出版5部《中共文山市委执政纪要》、公开出版《历史文化名镇平坝》。自2007年以来,由地方志办公室组编出版的书籍参加全省地方志系统出版物质量评比,年年获奖。

回顾全市地方志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对修志工作的认识不一致、不统一、不到位,一些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到位,没有按省、州、市的进度要求完成续修工作,一些部门没有按质量和时限要求提供续修志书和年鉴资料;全市贯彻落实“一纳入、八到位”精神与省州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全市地方志工作发展不平衡,乡镇(街道)志、部门志编修仍然是薄弱环节;志书成果运用还不充分,全市部分干部还没有形成读志用志的良好习惯;修志队伍专业人才缺乏,参加专业学习培训机会较少,志书年鉴等成果质量有待提高。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对全国地方志系统先进模范座谈会的重要批示精神,弘扬修志问道、直笔著史的方志人精神,依法推进全市地方志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1.党政主管原则。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管”的原则,把地方志事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2.依法修志原则。坚持依法修志,依法履行组织、编纂、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职责,不断加强地方志法治建设,依法推进地方志事业全面发展。

3.承上启下原则。坚持承上启下,总结“十二五”工作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保持规划实施的连续性,促进地方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4.开拓创新原则。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新路子,加大地情资源开发力度,更好地发挥地方志“存史、资政、育人、服务”的独特作用。

5.质量至上原则。将精品意识贯穿于地方志编纂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编纂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的地方志文化成果,更好地为地方建设发展服务。

三、目标任务

在“十三五”期间,全市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工作思路是:完成“两大任务”——公开出版发行二轮《文山县志(1978—2010)》;公开出版发行民国《文山县志·点校》;突出“一个中心”——及时编纂出版一年一度《文山市年鉴》;落实“三个加强“——加强地情资料搜集整理,争取每年出版一部地方历史文化书籍;加强对部门志、专业志、特色志书编纂出版工作的指导和督促,争取每年出版至少一部部门志、专业志、特色志书;加强文山市方志馆建设;夯实“四项保障”——组织领导、专业人才、工作条件和专业经费保障。围绕以上工作思路,确定以下目标任务:

(一)全面完成县志出版任务。2017年底前,出版发行二轮文山县志(1978—2010);出版发行民国《文山县志·点校》。全面总结第一轮、第二轮修志工作的经验教训,为启动全市第三轮修志工作做好准备。

(二)加快部门志和名镇志编纂出版。在“十三五”期间,指导督促成立满20年以上没有编纂乡镇(街道)志、部门志的乡镇(街道)、部门编纂志书。服务、指导具备条件的单位开展厂(矿)志、学校志、行业志、风物志等各类志书编纂。指导入选全国、全省名镇的镇人民政府编纂《名镇志》;鼓励行业、协会编纂出版特色志。

(三)提高综合年鉴时效和质量。按照“提高质量、注重效益、稳步发展”的方针,规范年鉴工作,编纂出版文山州综合年鉴5部,并于每年10月底前公开出版发行。加快年鉴编辑手段现代化步伐,实现供稿数据化、编辑无纸化、传输网络化。

(四)推动村(社区)志编纂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村(社区)志编纂工作,消除村(社区)志编纂“空白”。选择2—3个历史悠久、具有明显特色、有工作积极性的村(社区)开展村(社区)志编纂工作,在人力、财力上给予支持。指导有条件的家庭编写家谱(族谱)。

(五)建立全市地方志地情研究开发项目库。在2016年底前,建立“文山市地方志地情研究开发项目库”,拓展地方志文化内涵。每年从项目库中选择1个项目进行研究开发,编纂出版具有特色的地情书籍,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加大地情资料开发力度,编辑出版地情书或乡土教材,为地方建设发展服务。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支持建设“文山州方志地情馆(库)”,加强地方志信息化建设,通过文字、画面、多媒体影像和实物等形式,从不同的角度和侧面展示文山发展成就、民族文化、自然风貌等,加强对地方志资源的开发利用。

(六)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加强地方志队伍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建设,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办法,加快专业人才培养。在市内举办业务培训班,请地方志专家授课,提高专兼职人员的整体素质;与国内大学联合,选送优秀的专兼职干部到大学进行短期综合能力提升培训,为全面提升素质、提高业务工作质量、多出优秀文化成果奠定基础;组织本系统领导干部和专业骨干到国内先进发达地区学习志鉴工作先进经验,全面提升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建立“文山市地方志专家人才库”,充分发挥专家人才的作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地方志编修、业务培训、理论研究工作队伍。

(七)加强方志馆建设。争取建设一个具有文山特色的地方志馆,收藏和展示国内外精品志书和重大工作成果及典型经验,收藏和展示厚重的文山历史文化成果,为续修县志、出版文化精品书籍提供工具参考和资源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管”的修志工作体制,加强对全市地方志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全州的修志工作,每年至少向分管地方志工作的领导汇报1次工作,研究解决修志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促进修志工作和地方志事业科学持续发展。

(二)落实工作机制。落实地方志工作“一纳入、八到位”的工作机制,即:把地方志事业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编制到位、经费到位、设施到位、规划到位、工作到位,促进地方志事业全面发展。

(三)加强督促检查。制定地方志工作督查计划,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对贯彻落实《条例》《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地方志各项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

(四)建立激励机制。建立全市地方志工作激励机制,对“十三五”期间在地方志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附件:文山市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工作任务一览表

 

文山市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工作任务一览表

工作任务

完成时限

责任部门

一、编修二轮县志工作

出版发行《文山县志》(1978—2010),完成第二轮县志编修任务。

2017年底以前

市地方志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

二、年鉴编辑出版工作

《文山市年鉴》5部,每年1部。

2020年底以前,每年10月出版。

市地方志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

三、乡镇志、部门志编纂工作

完成编纂乡镇(街道)志、部门志

2020年底以前

市地方志办,各乡镇(街道)、各部门

四、地情史料研工作

研究开发与利用

2020年底以前

市地方志办,各乡镇(街道)、各部门

五、村(社区)志编纂工作

指导编纂出版1-2部。

2020年底以前

市地方志办,各乡镇(街道)、各部门

六、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市内每年举办一期业务培训班;每年安排1至2批方志工作者到省级及以上高校参加方志业务培训学习;每年选派2-3人到省级出版业务部门跟班学习。

2020年底以前

市地方志办,各乡镇(街道)、各部门

七、筹建地方志馆工作

选址建馆,征集史料并布展展览。

2020年底以前

市地方志办,各乡镇(街道)、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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