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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纲要

文文明委〔2016〕5号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30日  作者:  点击数:28次   资料来源:文山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关于印发《文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省、州驻文单位、学校、部队,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及企事业单位:

《文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纲要》已经三届市委常委会第9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文山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6年11月28日

 

 

 

文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纲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及省州党委政府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州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二届十次全会,主动顺应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和新要求,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实现全市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新提升,根据《云南省精神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纲要》、《文山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和《文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制定《文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务实为民、改革创新,坚持统筹兼顾、统分结合,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全面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好中国梦的文山篇章,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力量、道德滋养和文化条件。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找准战略方位和工作重点,谋划精神文明建设,更好地为全市实现跨越发展、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服务。

——坚持以人为本。把为民、利民、惠民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使人民群众成为创建活动的实践者的受益者。

——坚持重在建设。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文化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以文化人,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坚持齐抓共管。建立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党政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社会各界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

——坚持创新发展。科学把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全面推进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思路和手段创新,使精神文明建设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

(三)总体目标

“十三五”期间,文山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是: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和各族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更加巩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的思想道德取得新成效,以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走在前列,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果,以丰富城乡群众文化生活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得到新提高,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有新的提升,确保目标实现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更加完善,形成全市城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主要任务

“十三五”时期,文山市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实施“七大工程”:

(一)深入实施中央和省州市党委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工程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融入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社会治理和行业管理各个环节。深入挖掘和阐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充分利用文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良好机遇,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普及,利用公园、广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主题公园、主题广场、主题街道,推出系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移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扩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的覆盖面。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普及,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全社会的群体意识和共同价值追求。

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任务,增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构建课堂教育、社会实践、师德师风、校园文化多元一体的育人平台。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让核心价值观在家庭生根、在亲情中升华。

把爱国主义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鲜明主题,贯穿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各个方面。充分利用纪念活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民族传统节庆等载体,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载体、增强教育效果。精心组织“我们的价值观·我们的中国梦”主题活动,不断增强人们的国家意识和爱国情感,让爱国主义成为全市各族人民的坚定信念和精神依托。在青少年中开展深入、持久、生动的爱国主义宣传教育,让爱国主义精神在广大青少年心中牢牢扎根。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利用州庆、民族传统节庆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机关、乡镇、社区、家庭、企业、寺庙,推动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把弘扬“老山精神”的时代内涵作为强市富民的内在精神支柱。通过开展对革命遗址的挖掘、革命烈士事迹整理等工作,与邻近省区市(县)共建青少年爱国主义、国防、革命传统、理想信念等教育培训合作机制。

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行业规章制度,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增强人们的准则意识、律己意识,使人们内心有尺度、行为有准则,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的基本准则。把培育和谐文明新风尚融入美丽乡村建设,挖掘和传承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破除封建迷信,引导人们养成科学文明的良好习惯。培育村民自觉遵守文明公约,崇尚公共道德,促进形成诚实守信、尊老爱幼、家庭和睦、文明礼让、融洽和谐的新风尚。建设“诚信文山”,加强制度化建设,引导人们诚实做人、守信做事,建立完善诚信“红黑榜”,褒扬诚信,严惩失信,积极倡导和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

(二)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道德体系,打造“善行文山·美德传承”城市名片。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四德”教育,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大力推进社会公德建设,倡导文明礼貌、遵纪守法、关爱他人、奉献社会,开展“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活动,促进人际关系的包容与和谐。大力推进职业道德建设,倡导爱岗敬业、为民务实、清正廉洁、回报社会等职业操守,广泛开展“诚实守信、优质服务”活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家庭美德建设,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为重点,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评选表彰“最美家庭”,大力宣传家庭文明的典型经验,以好家风撑起良好的社会风尚。大力推进个人品德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和平、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

着力选树和学习先进典型。深入推进“道德模范”、“文山好人”、“最美人物”、“国门之星”、“美德少年”等推荐评选活动,着力推出一批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学得到的先进典型。突出宣传先进典型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扩大先进典型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开展关爱先进典型活动,优抚帮扶困难典型,形成好人有好报的社会导向。

扎实推进道德讲堂建设。充分发挥道德讲堂的阵地作用,推动道德讲堂由机关向基层、城市向农村延伸,扩大道德讲堂覆盖面。不断丰富道德讲堂的内容,让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讲道德讲堂,以德感人;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优秀传统美德进道德讲堂,以文化人;让革命传统和英雄事迹进道德讲堂,以史励人。组织公民道德宣讲团,深入基层宣讲传统美德、时代精神。创新道德讲堂形式,继续探索道德讲堂进宗教场所、农家大院、“两新”组织,推动道德讲堂接地气。打造道德讲堂新平台,推出广播、网络、微信、报刊道德讲堂,使道德教育深入人心。

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借助传统节日,激活传统文化,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倡导和支持各地开展民族团结月、团结周、团结日等活动,利用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开展富有特色的群众性活动,充分发挥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对培养爱国情感、维系边疆民族团结和睦的重要作用,让传统节日成为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继承发扬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精神品质,充分激发各族群众的自信心和自豪感,自觉把热爱本民族与热爱中华民族结合起来,把热爱家乡与热爱祖国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使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继承和弘扬有益于当代的乡贤文化,充分发挥“新乡贤”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深入实施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程

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作为希望工程、未来工程常抓不懈,以家庭教育为基础,学校教育为主导,社会教育为依托,推动形成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三结合的工作格局。

深入开展青少年道德实践活动。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清明祭英烈、“六一”美德少年学习评选、“七一”童心向党、“十一”向旗敬礼等活动,广泛开展“我的中国梦”、中华传统经典诵读、优秀童谣传教唱等系列活动,引导青少年确立爱国、诚信、孝敬和勤俭等道德规范。

切实加强青少年思想阵地建设。用好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图书馆、科技馆、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校外活动阵地。加强文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宫)、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力争到2017年底,乡村学校少年宫覆盖全市各乡镇。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建设,抓好队伍培训,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办好文山育才学校等方式,高度关注未成年社区矫正、心理健康教育以及留守儿童教育等问题,通过增加就地就近就业机会、改善农村就学条件等途径,解决未成年人和留守儿童精神寄托和人格练就问题,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坚持教育为本、德育为先,以师德师风建设、提升学生文明素养、校园文化建设为主要内容,抓好文明校园创建。充分发挥学校的主体作用,形成学校党政领导负责,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把文明校园打造成精神文明建设的又一响亮品牌。经过“十三五”期间的持续推进,全市中小学校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覆盖面达100%。

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综合运用教育、法律等手段,深入推进网吧、网络、荧屏声频、各类出版物、校园周边环境净化工作,加大互联网、手机低俗之风的整治力度,加强对广播影视节目和广告的监督检查和引导。加大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文化环境、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的综合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四)深入实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程

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不断深化文明创建内涵,拓展文明创建领域,提升文明创建成效。修订完善文明创建测评体系,不断完善考评办法,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和动态管理,建立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有效推进的长效机制。

力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突出思想道德建设内涵,突出文明城市创建的核心内容,把创建文明城市与为群众办实事紧密结合,认真解决好群众在物质文化生活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更方便、更舒适、更安全,进一步提升市民幸福指数。

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把窗口服务行业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单位、行业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的重点,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性和带动性,积极引导各级文明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开展精准扶贫,帮助贫困乡村、贫困群众增收致富。推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全市“三农”发展大规划和“沿边三年行动计划”,以乡风文明、环境整治和农村文化建设为着力点,深入开展移风易俗,除陋习、树新风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和弘扬“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引导市民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办好农村道德讲堂,传播凡人善举,引导人们见贤思齐,推动形成讲道德、促和谐的良好风尚。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反对封建迷信、遏制陈规陋习、推进移风易俗,提高村镇文明程度。进一步推进具有文山市特色的精神文明创建工程,增强文山市作为全州经济政治中心的表率作用。

拓展文明创建领域。主动适应高铁时代的发展变化,率先深入推进文明公路运输线创建活动,不断提升文山文明形象。全面开展沿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氛围营造,同时选择基础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社会秩序井然、服务功能完善、文化生活丰富、道德风尚良好、群众积极性高、潜力大的自然村进行重点打造;广泛开展好“十星级文明户”、“文明信用户”、“城乡文明结对共建”、“文明集市”、“五好文明家庭”和“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等评选活动,促进乡风文明再上新台阶。力争到“十三五”末,在市域内高铁、高速公路沿线建成10个精神文明示范点。

(五)深入实施公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

深入推进文明礼仪引导行动。围绕“做文山好人,树文山形象”主题,从礼貌言谈、爱护环境、有序排队、热情让座、文明驾车等小事开始,从基本行为规范抓起,从日常言行细节入手,普及文明礼仪常识,把道德要求体现到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在全社会形成文明礼貌、和睦友善、守望相助的文明新风。

深入推进旅游文明引导行动。围绕“文明旅游从我做起”主题活动,不断加大文明旅游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旅游法》,加强对游客特别是出境游客的教育引导,提升旅游文明素质。深化文明景区(点)创建,抓住春节、暑期、国庆节等旅游热点时段,广泛开展文明与旅游同行活动。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导游领队培训,加大对旅游公民和相关人员的规范约束,建立游客旅游不文明档案,曝光旅游不文明行为。

深入推进环境文明引导行动。牢固树立绿色、环保、低碳理念,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使讲究卫生、爱护环境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提升居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正确投放率,在城乡公共场所对乱吐乱扔、乱涂乱贴等不文明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开展“公厕文明行动”,倡导文明养犬,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践行社会公德,爱护公共环境,维护市容市貌。大力倡导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节能、住宅节能,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和节约意识。

深入推进网络文明引导行动。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文明用网,深入开展网络有害信息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净网”行动,使网络空间进一步清朗起来。加强文明网建设,充分发挥网络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六)深入实施志愿服务工程

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把志愿服务与学雷锋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

加强志愿服务制度建设。依托全省互联互通的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健全志愿者招募、注册、登记、培训等制度,规范志愿服务活动需求采集、项目发布、供需对接、服务记录等程序。出台完善《文山市志愿服务工作条例》,制定相关配套办法,形成上下一体、相互衔接的工作制度,努力形成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的志愿服务体系。到2020年,努力实现全市志愿服务组织骨干培训全覆盖,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全市常住人口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探索志愿服务工作成果检验的第三方评价考核机制,进行志愿者星级评定和表彰激励。鼓励志愿服务组织为志愿者购买保险,有效保障志愿者及其组织的合法权益。

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公职人员的带头示范作用,广泛开展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重点的志愿服务活动。把社区作为志愿服务活动的主要阵地,努力形成“社工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工”的社区志愿服务模式,组织开展法律、文体、科技、医疗卫生“四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要求,以“保护江河源头、关爱山川河流”为主题,着力打造“大爱文山”志愿服务品牌。

(七)深入实施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工程

增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保障机制,推进公益性文化场馆向社会免费开放。积极开展全民阅读、全民健身、全民科普等公益活动,组织开展民俗节庆、广场文化、群文赛事等活动。加快推进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军营文化、家庭文化、楼宇文化建设步伐,积极培育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社会文化形态。

加强农村宣传文化阵地建设。组织实施农村小广场大喇叭工程和村中心文化站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持续开展“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文化惠民活动、“结对子·种文化”活动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繁荣农村文化生活。加强民族优秀文化传承保护,广泛开展民族传统文化宣传展示,支持举办民族传统节庆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本规划在州、市党委政府、文明委的统一领导下实施。要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军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精神文明建设在推动文山跨越发展、与全国全省同步实现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准确把握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和完善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相适应的综合协调机制,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与脱贫攻坚相结合、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与城镇化建设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各相关单位、行业、村镇要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考评。文明委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特点,各司其职,多方联动,共同推进本部门、本领域精神文明建设。完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测评体系,构建符合新目标新任务、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科学合理适用的测评体系。加大软环境考核权重,细化软环境考核指标。

(三)加强队伍建设。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事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充实文明办干部队伍。各级各部门要围绕“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和“两学一做”的要求,加强队伍的学习教育和建设管理,切实提升精神文明建设队伍宏观谋划的能力、实际调查的能力、改革创新的能力、法治思维的能力和探索规律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精神文明工作队伍。

(四)确保资金投入。精神文明建设要有物质保障。要从社会科学发展的全局出发,把精神文明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保证必要的资金投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工作需要,要加大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同经济实力相匹配、同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的有效推进。建立完善多渠道增加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机制,鼓励各部门、各行业加大对精神文明创建的物质投入,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实现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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