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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协文山州十二届委员会一次会议第21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28日  作者:  点击数:26次   资料来源:市政府办


罗涌铭委员:

你提出的《加强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展摸底调查,掌握精神病患者真实情况建议的办理情况。为加强精神病患者的健康管理,切实做好患者的筛查确诊,全面掌握全市发病情况,文山市每年均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疑似精神病患者筛查工作,截至2017年8月,全市共管理精神病患者1920人。对发现的精神病人,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精神病患者随访、评估、用药指导等工作。

二、关于对精神病患者开展等级评定工作建议的办理情况。近年来,为做好精神病患者等级评定工作,文山市与州精神病医院签订了合作协议,每年由州精神病医院对筛查出的疑似病人进行确诊,并对全市管理的病人进行病情等级确诊。同时,为解决文山市精神病专科机构和人员匮乏的问题,2017年6月将文山凯鸿精神病医院确定为文山市精神康复定点医疗机构,由该机构负责全市精神病患者的筛查、救治、等级评定等工作,确保全市精神病患者得到专业化治疗。

三、关于加强服务监管工作,预防和减少精神病患者发病率建议的办理情况。为做好精神病患者的服务工作,文山市确定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精神病患者康复机构,要求对辖区内精神病患者定期进行随访管理。同时,为加强精神病患者的监管工作,文山市与病人家属签订管理知情同意书,在患者家属中确定具体监护人,对于没有家属的由当地村干部或乡村医生作为具体监护人,负责定期到当地卫生院领取药物,监督病人按时服药,并由卫生院负责对病人服药情况及病情进行监督管理。

四、关于按照有关政策,加强精神病患者康复治理建议的办理情况。自2012年以来,文山市严格按照精神病患者治疗相关政策,出台了《关于做好文山市城乡居民尿毒症与重性精神病医疗费用报销和医疗救助的实施方案》、《文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精神病门诊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不分医疗机构级别,门诊补偿封顶线2000元,补偿比例100%。住院治疗费用按单病种90%报销,因家庭生活困难无能力支付住院报销后所剩余金额,由民政部门给予全额救助。

五、关于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监护人开展以奖代补工作建议的办理情况。目前,文山市对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时,主要由公安机关送往精神病医院强制治疗,住院期间费用按单病种90%报销,剩余部分由民政部门给予全额救助。后期的监管主要由患者家属作为监护人,对于没有家属的由当地村干部或乡村医生作为具体监护人。目前,文山市已在研究开展“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村干部或者乡村医生作为监管费用,确保精神病患者得到照顾和监管,防止肇事肇祸的发生。

感谢你对文山市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文山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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