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龚卿在文山市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14日  作者:  点击数:2245次   资料来源:召回办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龚 卿

2016年10月13日


同志们:

经市委研究,决定今天召开文山市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工作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和省委、州委会议精神,对我市开展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从严从实管理干部,进一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和整治“慵、懒、散、慢、浮”等问题,在全市上下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奋勇争先、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和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

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统一思想,把握实质,深刻认识开展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

(一)开展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重要战略部署。“八项规定”的出台、“六项禁令”的实施,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等从严管理干部制度的制定与完善,标志着全面从严管理干部已成为新常态。但是,面对新常态,一些干部不能主动适应,仍然以习惯思维想问题、干工作,甚至出现“在其位不谋其政”、“慵、懒、散、慢、浮”等“为官不为”和“混日子”的问题。究其原因,都是对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管不到位、严不到份。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决定》,强调党要管党,首先是要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开展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工作,就是要探索出一条从严管党、从严治吏的新路子,就是不仅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还必须要抓实一般干部这个“绝大多数”,做到既保护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干部,又惩罚不干事、不能干、干不成事的干部,加快形成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新局面。

(二)开展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是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具体行动。实践证明,我市干部绝大多数是能担当、善作为的。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以及今年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解决和整改了一大批突出问题,全市干部队伍作风有了明显好转,能力素质有了较大提升,思改革、谋发展、干事创业的热情更加高涨,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这是主流,是必须充分肯定的。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对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树倒根存,“四风”顽疾尚未根除,部分干部职工“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不作为”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以解决。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工作作为转变作风、治懒促勤的重要举施,就是要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在巩固、拓展、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上下功夫,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引导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自觉做中国梦文山新篇章的参与者、实践者和推动者。

(三)开展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是打造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的迫切需要。我市干部队伍作风总体是好的,但与中央、省委、州委、市委的要求,特别是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有的党性锻炼不够,党性观念不强,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不足;有的守纪不严,我行我素,不务正业,上班人到心不到,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有的缺乏政治警觉,说话办事、行为举止起不到带头示范作用;有的在其位不谋其政,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看到矛盾绕着走、遇到问题“打太极”、碰到困难不找办法找借口;有的工作落实不力,将“你的”、“我的”分得很清楚,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安于现状,缺乏干事创业的激情,存在“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有的担当不足,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为官不为、慵懒散拖,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开展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工作,就是要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拧紧“总开关”,不断提升自身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以及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能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四)开展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是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必然要求。“十三五”期间是文山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战略,强力推进脱贫攻坚战,启动实施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等规划,蕴含着巨大的“政策红利”;在云南省“十三五”区域发展“一核一圈两廊三带六群”空间布局中,将文砚平城市群融入滇东南城市群建设,文山市作为中心城市,为我们借助区域经济一体化加快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州委、州人民政府加快“文砚丘平”经济一体化、文砚同城化、“文砚平”半小时经济圈规划建设,启动实施“十百千万”投资行动计划,这些都为我们谋求跨越带来了大好机遇、开辟了广阔空间。可以说,纵观大势,现实性机遇叠加,文山市大有可为。面对这样的形势,我们的干部能不能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主动担当、善作善成,就显得至关重要。目前,一些干部抓改革促发展的信心不足、力度下滑、责任心不强,有些干部在等、在看,没有心思干事,工作不在状态,本该推进的项目停下了,本该落实的计划搁浅了,本该完成的工作放下了。开展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工作,就是要促使全市各级党员干部以执政为民的使命感、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敢于担当的责任感,以坚定、务实、担当的作风,用心、用情、用力,在推进“四个全面”的各项工作中作出新贡献。

二、明确目标,周密部署,稳步推进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工作

开展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工作,以严的要求、严的措施、严的纪律,不给“守摊干部”空间,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有力推进了全面从严管理干部和作风建设常态化的形成,对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为迅速启动此项工作,市委高度重视,在认真调查研究,充分吸收借鉴我省干部召回管理工作试点县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实际研究出台了《文山市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试行)》、《文山市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实施方案》。今天又专门召开动员大会,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足显其重要性所在。因此,全市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准确把握、认真领会好今天会议的精神,并加以贯彻落实。

(一)准确把握目标任务。开展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工作,向惰政宣战、向惰政问责,是全面整治“慵懒散软、为官不为、为官不勤、为官无为”,彻底打消部分干部职工“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懈怠心理和“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消极思想的有力举措。在具体的工作中,要准确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开展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工作,核心在于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在于加强作风建设,关键在于按照“严”和“实”的标准,切实解决好部分党员干部不会为、不想为、不敢为的突出问题,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切实以善为、敢为、能为来树立形象,推动工作,加快发展。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形成党政领导重视、市乡上下联动、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建立部门配合、分级负责、同步推进、全面覆盖的工作机制,要及时研究制定本部门(单位)实施方案,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二是准确界定召回对象。我市干部召回的范围是全市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科级及其以下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事业单位中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同时,市属国有企业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也参照执行。从范围上看,是按照干管权限实行了“全覆盖”。干部召回严于批评教育、轻于党纪政纪处分,主要适用于素质能力和现实表现与履行岗位职责不适应、不胜任现职又达不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干部(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批评教育不管用、党纪政纪处分又过重的人员)。这里需要强调一点,我市干部召回将严格按照干管权限来执行,没有特权、没有例外、没有禁区、没有死角。通过开展此项工作,就是要让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就是要惩恶扬善 。三是准确把握召回目的。干部召回是加强作风建设的一种措施,是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的一种手段,是按照规定程序对不胜任现职的干部进行再教育、再锻炼、再考核、再使用的一项组织管理措施,是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避免干部“小毛病”变成“大问题”的预警机制,不是“整人”,而是“咬耳朵”,是“扯袖子”,是一种爱护机制。我市召回办法所列举的19类情形是根据中央、省州市在作风建设方面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公职人员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云南省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党政领导干部办法(试行)》和《云南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的。19类情形的重点为4个方面。分别是:对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追究、对干部作风建设方面人民群众关注点的监督、对广大党员干部在敢于担当方面的考量、对涉及国计民生的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推动的督查。同时,各级各部门要准确把握召回的目的,对被召回的干部,不能“一棍子打死”,对知错能改的干部,要通过“回炉淬火”重新历练锻造,切实帮助其转化提升,对一错再错、知错不改的干部,要从严从重处理,对整改不到位,我行我素的干部,要按照情节轻重和相关规定进行组织调整与处理。

(二)准确把握方法步骤。开展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文山市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和《文山市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实施方案》明确的方法步骤,坚持问题导向和惩教结合,突出从严从实,确保干部召回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按照《文山市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试行)》和《文山市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实施方案》规定,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工作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提出召回建议阶段。有违反《文山市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情形的,都应确定为“拟召回管理对象”,由所在单位提出召回建议。各级各部门在提出召回建议时,要认真对照召回情形和召回认定方式,对触犯召回情形的,及时提出召回建议,启动召回管理程序。在此阶段,要注意把握好两个问题。一是要坚持依法、依纪、依规原则。提出召回建议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查阅相关政策法规,若已违反《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党和国家政策法规,达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不再作为“拟召回管理对象”上报。如:旷工已达到开除(辞退)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开除或辞退处理。二是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原则。开展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牵涉面广,涉及广大干部职工,必须要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一碗水端平”,绝不能搞网开一面,要按照不定指标、不下任务、不搞摊派的工作要求,对应当召回管理的干部敢于动真碰硬,坚决防止应召未召现象的产生和托关系、打招呼等不正之风的出现。同时,为压紧压实“一把手”管干部带干部的主体责任,此项工作将实行召回“零报告”制度。即:对单位认为没有召回对象的,“一把手”签字上报“零报告”后,市委召回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行重点督查监管,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研判,若发现该单位工作任务落实不好,干部作风涣散、纪律松懈,或者是存在有意瞒报行为的,立即对“一把手”予以召回。

第二,确定召回对象阶段。市委召回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各级各部门提出的召回建议。召回情形清楚、认定依据准确的,由市委召回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市委召回干部领导小组研究讨论,提出初步意见后,报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不准确的,由市委召回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退回召回建议发起单位重新核实;因工作需要,需进一步调查核实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市委召回干部领导小组将依据调查核实情况,在综合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后,报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第三,进行召回谈话阶段。对被召回管理的干部,要按照干管权限进行组织谈话。组织谈话时,既要客观公正地肯定干部本人的成绩和长处,又要明确指出其缺点、不足和问题,讲清召回的原因和理由,帮助被召回管理的干部转变心态,放下思想包袱,做好思想教育工作。要通过组织谈话,切实让被召回管理的干部找准问题根源、消除隔阂、感受组织温暖,明确召回管理的目的和意义所在。

第四,召回管理实施阶段。对被召回管理的干部,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管理:

一是集中教育。对被召回管理的干部进行为期2至5天的集中教育。通过组织开展军训、学习培训、考试、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大力激发被召回管理的干部的事业心、责任心和进取心,提升能力素质。

二是实践锻炼。安排被召回管理的干部参与相关工作,期限为1至3个月,实践锻炼期间被召回管理的干部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职责,由接收单位负责管理;回原工作岗位试用的被召回管理的干部,工作试用期间,工作职责由所在单位重新确定,并进行管理。市委召回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实践锻炼或返回原工作岗位工作试用期间,负责对被召回管理的干部进行跟踪了解。

三是综合评定。实践锻炼或返回原工作岗位工作试用结束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综合评价考核反映良好,召回干部本人对自身存在问题认识清楚,整改及时到位,作风转变明显的,由市委召回干部领导小组提出初步意见,报请市委批准后,回原单位履职或取消试用。反之,转入组织调整与处理程序。

四是组织调整与处理。按情节轻重和相关规定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免职留级、降职降级、待岗等措施进行调整与处理

(三)准确把握检验标准。召回管理的成效如何,慵懒散软、为官不为等问题整治得好不好,最终要用实践来检验。一是思想要有转化。通过召回管理,进一步提升干部要干事、想干事的习惯养成和职业素养,引导广大干部职工锐意进取、奋发有为,遇到困难“不误事”,碰到矛盾“不怕事”,解决问题“不出事”。二是能力要有提升。通过召回管理,采取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提升召回干部学习思考能力和干事创业能力,认清和适应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新形势,做清楚人、明白人、局中人,不做“糊涂官”、不犯“糊涂事”。三是工作要有成效。提高工作能力水平,创造一流业绩,推动工作,加快发展,是开展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各部门要把工作成效作为检验干部召回成效的重要依据,通过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方式,倒逼干部提振精神,转庸为“能”、转懒为“勤”、转混为“拼”、转后为“先”、转退为“进”,努力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优异成绩。

三、加强领导,统筹推进,确保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工作,要把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主体责任承担好、落实好。今天各级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都参加了会议,大家要吃透市委文件和会议精神,回去后及时传达落实,务必让所有干部职工都知晓“干部召回”是全市从严管理干部的一种新常态,是一项长抓不懈的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对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及时召开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要本着对同志负责、对组织负责、对群众负责的态度,坚决贯彻落实市委要求,要把干部召回管理工作与单位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不设党委(党组)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对待,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着力推动召回工作顺利开展。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各司其责,抓好分管部门及联系单位的召回工作。要合理运用召回管理制度,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决杜绝管不了人、管不了事的现象。

(二)抓好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坚持正面引导,对干部召回管理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报道,纠正干部职工对召回管理工作的错误认识。要广泛收集和挖掘召回管理后作风明显好转、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选树典型,以正确的舆论导向让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召回管理对从严治党、从严治吏、转变干部作风的重要作用。组织部门要坚持好干部标准,鲜明地突出“忠诚干净担当”、不让老实人吃亏、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用人导向,对召回后能端正态度,纠正错误,工作成效显著,工作得到领导和群众认可的干部,要大胆推荐使用,激励和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强化监督检查。市委召回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建专项督查组,把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工作作为督查的重点,定期不定期对干部召回管理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纪检监察机关要从严履行监督职能,拓宽监督渠道,从严监督干部;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把践行“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两学一做”体现在推进干部召回管理工作中。要建立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确保责任追究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完善便捷的群众举报平台,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四)注重统筹兼顾。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要注重把干部召回管理与“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要求管理干部;要注重把干部召回与干部使用结合起来,及时把那些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用起来,坚决不让为官不为者“占位置”;要注重把干部召回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以干部召回管理工作为抓手,通过干部召回惩戒一批干部、警示一批干部、激励一大批干部,在全市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促进干部在本职岗位上积极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努力作为,确保全市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同志们,开展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工作是科学发展、后发赶超的客观需要,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客观需要,是贯彻“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有效载体,意义深远、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按照省委、州委的部署要求,深化认识、精心组织,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执政骨干队伍,为实现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而努力奋斗!

请扫描二维码,手机浏览!